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胡啸峰)日前,社旗县法院对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进行公开审理,尚某等5名被告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这是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宣判的首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尚某、闪某、赵某、海某、臧某,承包经营南阳某客运有限公司社旗分公司2018年度班线。同年4月1日,尚某等人成立业主委员会(未获批),在社旗城区及部分乡镇多次采用冒充乘车人员约车等手段,将非法营运车主骗出,实施车辆追逐、拦截,强行带人扣车,遇到不从或反抗即实施暴力、威胁、辱骂等手段打压非法拼车,逐步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法院经审理,依法对尚某等5名被告人判处三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