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不按协议支付房款 母亲替儿子还债

发布时间:2018-12-19 10:28:41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赵晓东)一对夫妻离婚时,丈夫承诺给妻子6万元房钱,后因迟迟未支付闹上法庭。近日,新野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该案件中,这位丈夫的母亲替子还债,该案成功执结。

    韩某与赵某曾为夫妻关系,两人的婚姻关系于2014年破裂。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称,办理离婚手续后,男方给付女方6万元买房钱。因赵某未支付该款,韩某便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赵某仍没有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找不到赵某本人,但发现赵某名下有一辆轿车,而这辆车就在赵某母亲家里,本以为会受到其母亲阻拦,但没想到,这位老人主动问韩某:“我那不孝子欠你多少钱,我先给他垫上,等他回来,我再好好收拾他。”韩某很是感动,两人还拉起了家常,场面温馨和谐。

文章出处:12月18日《南都晨报》第C10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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