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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付栓)12月20日,南召县法院执行干警将正在酒桌上喝酒的被执行人王某成功抓获。
2016年5月,王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利息1.5分,借款时间为一年,并给张某写下借条。此案经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后,南召法院执行干警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令其立即还款,但王某总是拖延,一直东躲西藏,避而不见。12月20日晚上7时,执行干警得知王某刚从外地回来,此时正在邻居家和几个朋友喝酒。4名干警火速赶到王某的邻居家,当即将惊慌失措的王某押上警车,强制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