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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常 亮 吴源源)“张法官,你们快来,我盯着李某某了!”1月9日下午6时,一个紧急电话让准备下班的唐河县法院执行干警张东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原来,一名案件的申请人邱某在西安市蓝田县找到了一直“杳无音信”的被执行人李某。向领导汇报后,他当即决定赶往四五百公里的蓝田县将李某带回。
2014年,李某向邱某借款69万元。因李某拒不还款,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7月17日,唐河县法院判决李某返还邱某本金69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对法院判决视若无睹,拒不履行。8月27日,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因李某系外地人并常年在外做生意,难以寻找。张东利用彩信向他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电话多次与其联系沟通,但李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执行干警。眼看春节临近,邱某经过多方打听得知李某在西安市蓝田县经营一家烟酒门市部。得到消息后,他立即赶到蓝田县。老天不负有心人,邱某住的宾馆正好在李某的烟酒门市部对面。他立马打电话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张东。执行干警到达蓝田县与邱某汇合后,立马来到李某的门市部,向他出示了相关证件手续,然后将其带上了警车。此时,已是夜里12时。执行干警不顾辛苦,立马又驱车返回,到达唐河已是1月10日早上6时。从接电话到送李某进拘留所,仅仅十几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