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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程远景 周璞)1月14日上午,方城县人民法院独树法庭的法官们来到杨集镇某村,将案件赔偿款9万余元送到了陈某的床前。
陈某在一家粮油仓库搬运粮食的过程中,粮食垛忽然倒塌,将陈某脊柱砸伤,构成了九级伤残,为治疗花了3万多元,使本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陈某认为粮油仓库的经营者未能消除仓库内的安全隐患,于是将经营者李某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李某认为,粮食垛倒塌是由于陈某的撕拉硬拽导致的,陈某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双方一度争执不下。后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李某作为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场所尽到妥善的管理义务,消除安全隐患,由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