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周勤 吴斌)离婚后,分到的房产却不得入住。日前,执行干警当场将阻拦执行的相关人员带回法院,申请人顺利拿到了该房产的钥匙。
姚女士与丈夫张某离婚后,法院将唐河县的房产判给了姚女士。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该房产与张某哥哥的房产共用楼梯间门锁,张某的哥嫂及弟弟拒不让姚女士进门。
1月23日上午,执行干警赶到被执行人张某的老家,强制打开公用楼梯间的门锁。此时,张某的哥嫂与弟弟出来阻拦,并用手机录像,称法院强闯民宅。随后,张某的哥哥要强行锁上大门,执行干警见劝阻无效,遂当场将3人强制带离现场。
3人被带回法院后,经教育承认错误并写下悔过书,表示今后不再阻拦法院执行,也不会再管弟弟的家务事,该案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