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婚后该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作者:新野县法院 王星韬 吴瑞峰 发布时间:2009-01-04 09:49:51
编辑老师:
我与丈夫李某于2004年结婚。结婚前,李某父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说赠予我们俩。我想请问,结婚后,这座房子是否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呢?
读者:王华
王华同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应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李某父母确实说赠予你们俩人,那末结婚后,这座房子就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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