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法院4个集体、10名个人受省高院表彰

  发布时间:2019-02-27 16:55:25


    2月21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对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南阳法院4个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1名个人荣立个人一等功,9名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

    新野县人民法院、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淅川县人民法院九重人民法庭、社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荣立集体二等功;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张贺荣立个人一等功。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李路明、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副庭长牛娅、唐河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孟祥恩、西峡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永江、南召县人民法院法警局司法警察任行斗、内乡县人民法院宣传科副科长张媛媛、邓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刘剑、镇平县人民法院法警局局长周文普、方城县人民法院博望人民法庭庭长曹天祥荣立个人二等功。

    2018年,南阳两级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19年,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将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继续狠抓案件质效提升、纪律作风整顿、制度措施落实、服务保障大局等重点工作,推动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法院的表彰,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南阳法院人将再接再厉,争取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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