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男扮女装骗彩礼 被判了四年

发布时间:2019-03-16 09:24:57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王 淼 王 崇)周某男扮女装化名“李某”,谎称与镇平县郝某结婚,骗取郝某彩礼现金6万元。3月11日,镇平县法院经过审理,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周某退赔郝某损失共计8万元。

    2018年4月份至6月份期间,周某化名李某,男扮女装,以相亲为由,骗取他人见面礼、彩礼等。他得知镇平县某镇村民郝某没有结婚,便谎称愿意嫁给郝某,并以要彩礼钱为由骗得现金6万元,还以准备结婚购买首饰及需要花销为由骗走现金两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刑法》之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3月15日《南阳晚报》第W6版:南阳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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