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严”“柔”三种工作状态,看似矛盾却又和谐统一地出现在他所办的每一个案件中——

《河南法制报》张贺一位80后刑事法官的办案之路

发布时间:2019-03-21 08:56:32


    □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通讯员赵晖郑娜

    对于一名刑事法官而言,办案时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工作状态和表情?当河南法制报记者把这个问题抛给南阳市中级法院法官张贺时,这位刚被省高级法院荣记一等功的80后优秀法官,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脑袋,卡了壳。

    接下来的采访中,张贺讲述了自己所办的三个案子,在这三个案子中他既是“拼命三郎”,又是“铁面包公”,更是“柔情汉子”。这三种工作状态,诠释了张贺用行动“维护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公仆情怀。

    他很拼连续4个月周末不休息

    1983年10月出生的张贺,历任南阳市中级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17年6月成为南阳市中级法院首批入额法官。10年来,他坚持工作在刑事审判第一线,不断加强刑事法学理论知识学习,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逐渐成长为刑事审判的业务骨干。

    2017年,张贺承办某部级干部受贿一案。有4个月的时间,他周末从未休息一天。他阅读卷宗研究案情,撰写阅卷笔录,审查相关证据,不遗漏任何一个细节,先后制作了11万余字的审理报告和两万余字的判决书,多次会见被告人,最终该案圆满结案,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张贺曾获得南阳市五一劳动奖章,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荣获南阳市优秀法官称号一次,被该院嘉奖四次,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工作标兵”等称号。在兼任院团委副书记期间,他两次荣获市直机关模范团青干部称号。2019年1月,张贺被省高级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他很严对案件严对自己更严

    长期在一线办案,张贺始终坚持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坚持秉公执法。张贺曾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时,被告人家属托张贺的一位亲戚来到张贺老家送上钱物,希望张贺能网开一面,从轻处理。张贺得知后,第一时间退还钱物,并给对方分析相关案情,告知对方“量刑标准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考虑与该案有利害关系,张贺主动向主管院领导提出回避申请。

    多年来,不少当事人亲属曾试图通过以钱物相赠,或通过各种社会关系要求在办案时予以关照,张贺都从不为所动。他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

    他很柔被害人父母案后和他成朋友

    2016年,张贺承办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不符合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但被害人父母痛失独子,情绪异常激动,坚决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被害人母亲两次因情绪激动昏倒在法院门口,被送往医院急救。面对这样的案件,张贺先后9次接待被害人父母,听取被害人父母意见,为他们辩法析理。虽然被害人父母心理上仍无法接受,但也降低了对案件结果的心理预期。

    最终,依照事实和法律,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宣判后,被害人父母未再实施过激行为,还添加了张贺的微信成为朋友,并对张贺说:“张法官,虽然我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但我对于你的工作态度非常满意!”

    张贺用清正廉洁的品质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文章出处:3月21日《河南法制报》第10版:平安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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