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忘了把普法读本带上,普法可是这次巡回审判的重要环节!”3月28日的清晨,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少审庭庭长鲁丽君双手提书,与团队成员共同将巡回审判需要准备的物品搬上警车。
上午8点30分,鲁丽君带领少审庭全体成员到达新野县第三高级中学,与学校工作人员一起布置庭审现场,“坚守法律底线,拥抱美好前程。这到底要给我们讲什么啊?”旁听审判的高中生们充满好奇地讨论着这次审判。
上午10点,巡回审判正式开庭。这是一起涉嫌非法买卖枪支案件,3名被告人,一名是在读大学生,一名还不满20岁。经新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10月份以来,被告人葛某阳通过微信等网络软件联系,从他人处购买用来制作“秃鹰”气枪枪身的原型铝材,委托张某(另案处理)利用数控车床将原型铝型材加工成“秃鹰”气枪枪身(俗称“燕尾”)。张某按照葛某阳提供的图纸将其送来的铝型材制作加工后,葛某阳将”燕尾“送至黄某宗(另案处理)喷漆厂进行喷漆,在其位于临沂市马场湖镇的仓库存放。后由葛某阳的代理商将买家的信息通过微信等方式发给葛某阳,葛某阳通过被告人李某在其仓库内对“燕尾”伪装,夹在电脑桌中,通过周某(另案处理)的“飞豹快运”以寄件人“金麟”等人名义邮寄给买家。
从整个案件过程来看,不满20岁的葛某阳可以说是这起案件的主犯,他初中毕业,制作销售枪身时年仅18岁,是什么让他在“花儿”一样的年纪走上了犯罪歧途呢?庭审过程中面向两千多名高中生忏悔的葛某阳本人给了我们答案。“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为我的无知,因为一时贪欲,让我坐在了法庭的被告席上。如果我一直在学校,接受着良好的教育,我可能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一失足成千古恨,我真的很后悔,我会勇敢地承担法律带给我的惩罚,争取在回归社会后,做一个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人民的三好公民。”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你还很年轻,未来还很有希望。希望你能够在今后的改造过程中,认识到自己的不法行为给社会、给家人带来的伤害,做到遵法守法,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鲁丽君语重心长地说道。
庭审结束后,少审庭审判团队为大家发放了法律读本,少审庭书记员李沅沅以案说法,借助此次案件为学生们普及了关于非法制造、买卖、邮寄枪支罪的法律知识,并勉励大家刻苦学习,遵守纪律,敬畏法律,坚守法律底线,为在场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此次巡回审判,该校师生共两千余人在现场观看庭审过程,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参与了旁听。
巡回审判进校园,是新野县人民法院开展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举措。通过巡回审判,把法律的教育功能延伸到校园未成年群体中去,把典型案例变成生动的教材展示给未成年人,引导学生树立法律意识,从而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