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扫墓却烧掉了3000多块太阳能板

——清明节扫墓三起火灾引发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9-04-04 14:44:31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记者 王 勇 通讯员 赵 晖 郑 娜

    清明祭祖扫墓,人们通常会用上香、焚纸钱、放鞭炮的方式寄托对祖辈亲人的哀思和怀念,但这些行为极易引起山林草地火灾,不仅对自然环境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失,稍不留意更会让自己面临牢狱之灾。昨天,记者从南阳两级法院采访来的三个案例,全部因扫墓引发火灾,当事人不仅要赔偿巨额损失,还要被法律制裁。

    山风引燃枯草,3300块太阳能电板被烧毁

    2018年1月3日,许某龙在南召县石门乡某村上坟,烧纸期间起风,火苗引燃坟边枯草,火势越烧越大无法控制,大火烧毁光伏电站存放在该处的太阳能电板3300块。后经南召县价格认证中心认证,被烧毁的太阳能电板价值260.4万元。2018年3月10日,南阳某光伏电站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许某龙表示谅解。2018年5月18日,南召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龙因过失引发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许某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疏忽大意引山火,被索赔偿2万元

    2018年2月11日上午,李某国前往西峡县回车镇某山岭烧纸祭奠时,因疏忽大意引起山林失火。经西峡县林业勘察设计队对火灾现场勘验,森林火灾现场过火面积为36769平方米。2018年4月2日,李某国到西峡县森林公安局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李某国赔偿了被害人烧毁的树木补偿款共计2万元。西峡县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李某国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上坟烧纸引大火,2万株树木遭损毁

    2014年1月,张某到西峡县重阳镇某村给其父亲上坟烧纸,因大意引发山林大火。经西峡县林业勘察设计队勘验:过火林地面积为14.8321公顷,2万余株树木遭烧毁。2017年7月31日,张某在江苏昆山市被民警抓获,同年8月4日被西峡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2018年4月9日,西峡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扫墓引发火灾咋担责,法官详细来说法

    清明节前后,因祭扫燃放鞭炮、烧纸钱而引发的火灾,每年都会造成树木或财产重大损失。根据我国《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因为过错造成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上述案例中,当事人都因过失引发火灾,致使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已构成失火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章出处:4月3日《南阳晚报》 第W6版:南阳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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