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记者 李思阳 王朝荣 通讯员 王萨娜 赵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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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都是‘千面人’,办不同的案件,得有不同的办法。”面对申请人的误解、被执行人的不配合甚至是辱骂,执行干警们迎难而上,坚决执行生效裁判,全力破解“执行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被申请人误解 执行干警依然秉公执行
2014年9月,辽宁某公司与庞某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向其供应材料。材料供应后,庞某有160余万元货款迟迟没有支付,该公司无奈之下将其诉至西峡县人民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庞某没有按期履行,该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庞某玩起了失踪。由于当时执行手段有限,执行干警未查到庞某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不得已之下,暂时终结执行程序。
由于该公司远在辽宁,公司负责人误以为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与执行干警沟通时产生了矛盾。
该公司申请恢复该案件执行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到庞某名下有房产和银行存款。庞某得知其房产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主动电话联系执行干警。经过沟通,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庞某支付该公司18余万元现金及一辆价值40余万元的汽车,剩余欠款达成和解协议,并由刘某担保。公司负责人收到欠款后,为了表达歉意和谢意,写了一封感谢信寄到西峡县人民法院。
“老赖”公然辱警 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留
“拘留就拘留,不就15天嘛,全当进去度假了。”日前,在新野县拘留所门前,被执行人王某口出狂言,态度嚣张,新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二次拘留。
王某及其丈夫借钱之后,以各种理由拒不还钱。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寻找两人。一天,执行干警从门缝中看到在家中晒太阳的被执行人王某。王某听到有人敲门,立即躲了起来拒不开门。执行干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让专业开锁人员将锁打开,而后将王某押上警车,并对其下达了拘留15天的决定。
得知自己将要进拘留所,王某便开始骂骂咧咧,用极为难听的话语侮辱执行干警。鉴于被执行人态度恶劣,严重阻碍法院执行,执行干警在15天后再次对王某予以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