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谢法官们解决了我一块心病哪!”4月16日下午,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里,申请人李某拉着主管该院执行工作的党组成员史新珍不住地道谢。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梅某是邻居,因为梅某在双方院墙外的公共部分搭建的棚子导致她家与另一名申请人李某甲家房后排水不畅,引发矛盾,李某与李某甲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梅某拆除障碍。判决生效后,梅某不予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考虑到双方的邻里关系,今后还要继续相处,执行干警多次找梅某做工作,梅某只把棚顶拆除,搭棚子的墙依然不愿拆除,申请人李某房后排水依然受阻。在数次规劝无果后,宛城区法院执行局决定将该障碍强制拆除。
4月15日下午,宛城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副局长邢万里、法警队大队长李进春的带领下,到现场强制拆除障碍。拆除过程中,梅某的女儿出来阻拦,与同在执行现场的申请人再次发生争执,双方激烈争吵,经过干警耐心劝说,安抚申请人情绪,双方情绪逐步趋于缓和。当天下午,在执行干警的全程监督下, 障碍被全部清除完毕,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