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南阳市化纤纺织厂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成功召开

  发布时间:2019-04-19 15:25:55




    4月19日上午,南阳市化纤纺织厂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南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秦德平等合议庭成员进行现场监督,会议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

    南阳市化纤纺织厂是列入全省国有僵尸企业名录内的破产企业,该厂涉及职工1771人,另有三百多名已除名人员在仲裁受理中,该厂除国有划拨地不纳入破产财产外,其破产财产按照评估总额为人民币2380万元,在优先支付抵押债权221万元及破产清算费用后,其可供分配的财产仅有1945万元,而列入第一顺序的职工债权1亿4390万元,清偿率仅有13.52%,其他社保欠费、税款及普通债权等已无财产可供清偿。2018年12月20日,南阳中院成功召开南阳市化纤纺织厂企业破产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当庭宣告该企业破产。

    会上,对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没有确定的债权进行核查确认,合议庭当庭合议并下发裁定予以认可。破产管理人做破产清算管理工作报告,并提请审议了破产清算费用的报告,各债权人表示无异议。同时,破产管理人向大会宣读了《财产分配方案报告》,债权人对该报告进行表决,获得全票通过。

    会议最后,秦德平强调,终结破产程序并不是该破产清算工作的终结,管理人工作仍需要加强。破产管理人要积极主动向卧龙区区委、政府汇报,充分利用省政府对僵尸企业处置所给予的特殊政策,特别是社保方面的减免政策等,以降低职工安置费用。另外,管理人要积极向市区政府汇报,加快该厂土地变性与处置进程,及早变现安置职工。南阳中院也会一如既往地指导管理人将后续的财产分配、职工安置工作做好,为维护社会发展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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