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吕文杰 通讯员吴源源)近日,唐河县法院审结一起涉恶案件,以彭某某为首的的7名被告人利用封建迷信思想控制他人,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这些“神婆”、“弟子”却没算到自己的下场是锒铛入狱。
1995年以来,曲某某通过朋友认识了自称能给他人看中邪、消灾病的被告人彭某某。彭某某在自己家中供奉神灵“姥”、“观音”等,谎称是“姥”的弟子,能给他人消灾解难。彭某某一番话使得曲某某相信其所说的一切均是神的旨意。后又介绍其与吕某某等6名被告人及其他自家亲戚等人信奉彭某某。彭某某利用封建迷信控制他人思想,对“弟子”形成心理强制,向“弟子”索要钱财。多次指示张某某、吕某某、王某全、王某友、张某某、马某某等人随意殴打、辱骂、诬陷他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逐步形成了以彭某某为纠结者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自形成以来,敲诈勒索他人共计31万余元,多次对被害人进行殴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发后,5名被告人陆续落网,有2名被告人投案自首。唐河县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彭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本案对其他参与犯罪人员均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4年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