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法院干警全中明在省高院巡回合议庭的工作受到充分肯定

  发布时间:2010-01-21 16:35:20


20098月中旬,根据省高院党组成立全省九大巡回合议庭的决定,淅川法院干警全中明同志被抽调到省高院第七巡回合议庭,任省法院助理审判员。200912月上旬,全中明同志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回到了淅川法院。200912月中旬,淅川法院收到了省高院人事处发来的函,对全中明同志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建议淅川法院对全中明同志予以表彰。

省高院在给淅川法院的函中指出:全中明同志在第七巡回合议庭工作期间,共承办了16个案件。在办案中,全中明同志庭审仔细慎重,审查规范,文书撰写一丝不苟,文书质量高,尤其是对平顶山法院医疗事故纠纷案件进行梳理研究,给平顶山中院留下宝贵的建议;大局意识强,针对赴京上访案件,不辞辛苦,多次调解,并调解成功,为保国庆期间河南平安稳定做出贡献;对长期缠诉的案件不厌其烦给当事人做工作,直到撤退前的几个小时,还在做当事人释法工作。全中明同志一心为民,善于做群众工作,受到省法院、平顶山中院以及同志们一致好评,全中明同志以自己的工作作风树立了淅川县法院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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