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解民忧 保春播

发布时间:2019-05-08 16:42:00



承办法官勘查争议土地。


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


书记员为村民复印诉讼材料。


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


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喜笑颜开。

    李 森 文/图

    近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干警来到距离县城40余公里的祁仪镇杨庄村,对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开展调解。作为原告的十余户村民现场拿到了欠款,被告尤某得以顺利开展春播,双方高兴地握手言和。

    2011年,杨庄村赵某等10余户村民与被告尤某签订土地转包合同,租期10年,承包费按年给付。2018年,被告尤某单方面终止了合同,将数十亩耕地撂荒,并停止支付承包费。村民们无奈之下来到唐河法院起诉尤某。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该案涉及村民众多且杨庄村地处山区、交通不便,决定带上审判团队到村里开展调解。来到村里后,经过实地勘查,逐户调解,原、被告双方当场言和,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并当场清偿欠款。拿到承包费的村民喜笑颜开,承包人尤某也趁着雨后好墒情及时播种上了春花生,双方都为法官的及时到来、成功调解点赞。

责任编辑:fb    

文章出处:2019年5月8日《人民法院报》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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