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周勤 谢文军)5月8日,宛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甲等四人涉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他人一案。
2014年7月至2018年8月,以王某(另案处理)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人员开设赌场,被告人王某甲、李某陆续加入,负责赌场结算等服务。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为讨要赌债,指使被告人武某、王某乙将被害人元某非法拘禁,并殴打元某,逼其还钱。元某联系他人帮其担保还钱后,才得以释放,期间元某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达30余小时。
公诉机关起诉认为,被告人王某甲、李某为以王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开设的赌场提供服务,被告人武某、王某乙为赌场讨要赌债,非法拘禁他人,其特征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应当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追究王某甲等四人的刑事责任。最终,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