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上访,多次遭恐吓,腿被打骨折

《南都晨报》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严惩!

发布时间:2019-05-14 17:29:34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曹逢春 王阳)日前,南召县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今年以来,该法院高质高效审理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其中,审结冯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开庭审理徐某等人诈骗、敲诈勒索案;受理其他涉恶类案件18件,审结12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新闻发布会上,南召县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近期审理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2015年3月,南阳某矿业有限公司在南召县某村生产经营期间,当地村民杨某以该公司非法占地、污染环境为由,多次到该县及上级有关部门上访,致使该公司不能开展生产经营。为此,张某与陈某纠集冯某等人形成恶势力团伙,先后多次以恐吓、滋扰、殴打等寻衅滋事手段对杨某进行打击报复,意图迫使杨某放弃上访。

    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张某伙同他人先后4次到杨某家中,以恐吓、滋扰等手段逼迫杨某放弃上访。2017年9月底,因杨某多次上访影响该公司生产经营,张某教唆他人预备将杨某腿打骨折,并约定事后给他人2万元“酬劳”。

    2017年10月5日下午,张某指使冯某驾车载乘两人携带钢筋等作案工具,在杨某返家途中,将杨某驾驶的摩托车撞倒,而后三人持钢筋对杨某后背及腿部进行殴打。经鉴定,杨某双下肢损伤,造成左侧胫骨粉碎性骨折、右侧胫腓骨粉碎性骨折,系轻伤一级。

    该案经南召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其他3名涉案人员犯寻衅滋事罪,判处二年至四年有期徒刑,4名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杨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4264.47元。

责任编辑:fb    

文章出处:2019年5月14日《南都晨报》C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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