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 记者 王海锋 实习记者 刘震 通讯员 周勤)5月12日凌晨1时29分,南阳市宛城区法院执行干警谢海峰、高厦经7个小时的连续奋战,最终促使申请人和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5月11日18时许,该院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张某满正在市区某影城看电影。谢海峰、高厦随即到达影院开展执行行动,将张某满强制拘传至法院。
2016年7月,张某满从张某处借款50万元,到期未还后,张某将张某满诉至法院。同年10月,法院出具判决要求张某满履行还款义务。后双方达成以物抵债协议,约定张某满名下的一套房产用于抵债。而此套房产因产权问题,张某并未实际拥有该套房产。
张某满被带回法院后,表示希望与申请人协商解决。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经过几个小时的协商,双方达成了协议:首先确认了债务金额为87万元,张某满当晚即筹得10万元现金交付法院暂扣;王某、刘某两人自愿为被执行人张某满担保还款,并提供一辆奥迪车做担保;若张某满在约定期限内能将名下房产顺利转移至张某名下,法院暂扣的10万元将退还,否则恢复强制执行。
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送走双方当事人及担保人,已经是次日凌晨1时29分,两位执行干警才走出办公室。当天正值周六,为了执行工作,放弃休息时间。“这只是我们工作的一部分,只要第一时间能控制住被执行人,我们就绝对不会耽误一分钟;为了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只要有一线调解的可能,我们就愿意花千百倍的精力去做调解工作,熬夜什么的,都习惯了!”他们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