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桐柏县法院围绕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在审案过程中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切实加大法律释明力度,将释明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保障当事人权益,提高审判效率,有效化解矛盾,促进司法和谐。
一、加强对当事人诉讼主张的释明。该院承办法官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时整理争议焦点,促使其提出清楚、充分、正确的诉讼请求;在立案庭专门设置导诉室,设立专职接待信访员及时做好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电话联络、法律问题释明等工作;接待法官在立案审查时根据来访当事人的特点耐心的做好法律宣传和讲解,告知其拟起诉案件可能会面临的诉讼风险、如何应诉等诉讼常识;对于胜诉希望不大或当事人无法举证的则建议其慎用诉权,避免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
二、加强法律适用的直接释明。该院法官在处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针对有些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诉讼请求不明确不具体要求的状况,直接向当事人阐明情况,要求其明确具体请求事项以及相关的事实及法律依据;通过询问、归纳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相关事实以及法律依据趋于明确,通过将相关法律构成要件予以释明,给当事人以引导,使当事人陈述规范化。
三、加强对当事人举证的释明。归纳争议焦点及辩论重点,要求当事人围绕焦点举证、辩论,便于查清事实,理顺法律关系,从而促进诉讼顺利进行;在焦点归纳中,承办法官与当事人及时交换意见,提高审判公正的透明度。
四、加强判后对当事人答疑的释明。宣判后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说明案件审理过程,裁判文书内容,裁判认定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条文以及证据采信的原因;对一些不了解诉讼程序、对案件审理不理解、不满意的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对诉讼准入、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等方面进行解释,消除他们的疑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防止矛盾激化,提高服判息诉率,减少涉诉信访案件,落实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