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 通讯员 张森 王新兵)5月30日上午,社旗县人民法院将刑事审判法庭“搬”到辖区内的赵河中学,该校近千名师生“零距离”旁听了一场生动、真实的寻衅滋事案庭审,达到了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记者在庭审上获悉,被告人刘某虽年纪轻轻,却已不是首次触犯法律。2016年,年仅19岁的刘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2017年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法庭已向刘某敲响了警钟,但他不仅不引以为戒、洗心革面,反而在今年1月25日凌晨3时许,再次伙同他人在赊店镇一KTV门口殴打王某,使用头盔击打王某头部,造成王某头部受伤;2月11日15时许,刘某又在赊店镇另一KTV内与金某发生争执,刘某持随身携带的甩棍击打金某头部及身体等处,造成金某轻微伤。庭审中,审判长对刘某进行了耐心的普法教育,刘某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合议庭合议,刘某因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庭审结束后,法官们向旁听师生们分发了普法教育读本,作为六一儿童节的特殊礼物。
现场旁听的人大代表对本次庭审进校园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种方式对未成年学生心灵产生了强烈震撼与警示作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的形势下,意义深远,希望今后多举行类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