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家事法庭巧办案

发布时间:2019-06-04 09:45:38


    本报记者 张萌萌

    特约记者 程远景 通讯员 曹天祥

    近日,方城县法院在原告章某诉被告燕某离婚纠纷一案的审理过程中,启动家事审判联动调解机制,邀请特邀家事调解员参与该起离婚纠纷案件调解。

    家住方城县二郎庙镇章某诉被告燕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章某于2019年4月3日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婚生女孩及男孩均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夫妻财产平分。

    在庭前调解过程中,因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协议,只能排期开庭。为妥善处理该起离婚纠纷,主审法官曾到被告所在村子进行走访。了解到双方经常为琐事生气,今年2月4日双方又因琐事生气打架,原告将被告打伤,被告很想挽救这个家。主审法官通过多次与被告电话沟通,被告表示为孩子考虑,不愿意离婚,请求原告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了解此情况后,主审法官决定启动家事审判联动调解机制,向县妇联说明了该案件的情况,邀请妇联一同参与调解。

    参与调解的妇联工作人员站在公正和充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角度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灵活运用换位思考、感化的方法做当事人思想工作。通过承办法官及特邀家事调解员的劝导说服,原被告双方都有所触动,原本激动的情绪,也有所缓解,都意识到自己在平时生活中的不足之处,表示在以后的日子中将相互谅解,相互体贴,多为对方、多为家庭、多为孩子着想,最终双方同意和好,并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握手言和。至此,该起离婚案件当事人最终和好解决,夫妻关系得以维持。

责任编辑:fb    

文章出处:2019年6月4日《南阳日报》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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