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萌萌
日前,方城县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团队团队长杜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在广阳镇某村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由来已久的积怨,原告王某当场撤回了起诉。
原告王某与被告康某是一对积怨较深的夫妻。彼此因性格差异较大,在日常生活中因抚养孩子、赡养老人等家庭琐事导致夫妻矛盾日渐尖锐突出,进而引发到法院诉讼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向被告康某送达了诉讼材料,同时了解本案的情况和当事人的意见。原告王某情绪激动,提起家庭就满脸泪。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多次做工作,又通过其远在上海工作的儿子及被告的姐姐不断劝解,但双方还是互不相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其孩子也即将结婚,结合目前全县大力弘扬的德孝文化为他们背靠背地讲到家庭是需要双方来建设的,如何为孩子做好榜样,如何让家人幸福快乐,双方在承办法官的引导下,终于意识到自己以前在家庭生活中的不足。双方从一开始的言语激动、针锋相对,到双方同意坐下一起解决矛盾。这中间当事人也经历了同意、反悔、再同意、再反悔、再同意的多次反复和思想变化过程。
最终原被告在看到承办法官杜柯连续两天冒着酷暑驱车80余公里为其化解家庭矛盾,对法官孜孜不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均表示愿意珍惜对方,并当场撤回了起诉,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临走时,原告王某拉着承办法官说:“杜法官谢谢你,案子一结可能见不着面了,一块儿照张相吧。”承办法官思量片刻,接受了当事人的这个特殊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