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付栓 通讯员马 骏 王新兵)6月20日,宛城区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公务时遭受阻碍,该院对妨碍法院执行的案外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当天上午,执行干警在处理刘某诉柳某民间借贷一案时,得知被执行人柳某正在市区一小区装修作业,便迅速抵达。执行干警向柳某出示了执行公务证,亮明了身份,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柳某非但不配合法院执行,反而各种手段拖延、阻碍执行。当执行干警依法对柳某采取强制拘传时,在现场务工的柳某弟弟及弟媳阻挠执行干警带离,并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围堵。该院立即启动执行应急处置机制,对妨碍法院执行公务的柳某弟弟及弟媳拘传至法院。面对罚款和拘留决定,柳某赶忙履行了3万余元执行款,还为弟弟、弟媳求情,最后不仅赔礼道歉还被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