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冒雨执行 强制腾房

  发布时间:2019-06-29 16:50:58



冒雨赶赴执行现场途中


执行法官与房屋租赁户某公司负责人进行交涉


开锁人员将涉执房屋房门打开


法警将无关人员劝离执行现场


执行干警指挥相关人员进行腾房


申请执行人签署交付确认书

    6月28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清场腾房执行行动,南阳中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法警局部分法警以及抽调的宛城、卧龙两区法警局20名法警冒雨赶赴执行现场,对两处涉执房产强制腾房。

    原告崔某明与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某置业有限公司应支付崔某明借款49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崔某明向南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南阳中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某置业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后经司法评估、网络司法拍卖等法律程序,被执行人的两处房产分别被崔某明和另一买受人王某范依法拍得,经过执行人员张贴限期搬离公告和对租赁户的传唤、询问、解释,该两处房产仍有部分租户拒不配合搬离。最终,经合议庭评议、专业法官联席会讨论,南阳中院决定于6月28日对涉执房产实施清场交付工作。

    当天行动,共分为两个执行实施组对位于南阳市区某都国际八号楼的两处房产进行清场。上午9点50分,全体执行人员赶到清场现场,其中一处房门紧锁,执行局请来专业开锁人员将房门打开,房内的物品经清点由公证处人员全程见证公证后进行集中封存。另一处房产被某公司租赁为办公场所使用,执行法官向该公司负责人说明来意,要求其配合法院执行行动主动将房屋内物品搬离。此时,公司一处会议室内还聚集了十余人正在开会培训,执行干警和法警将其劝离了执行现场。在执行人员的协调指挥下,公证处人员的公证下,该公司工作人员和搬家公司人员有序将房内物品搬离现场。执行行动一直持续了4个多小时,为了不影响执行进度,执行人员一直坚守在清场现场,中午简单吃了份盒饭后就又投入到工作中。下午2点20分,两处涉执房产的清场腾房工作全部完成,申请执行人和房屋买受人当场签下了交付确认书,此次执行行动圆满完成。

    “南阳中院对这次执行活动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为了确保清场工作顺利进行,我们还专门制定了详细的清场方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研判、部署。今天的执行行动,全体干警步调一致、协调配合,圆满地完成了清场交房任务,同时还展示了执行法官、法警的良好形象。”执行活动结束时,南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当天执行活动的指挥长丁建民高兴地说到。他表示,下一步,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将紧盯“切实解决执行难”这一总目标,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营造崇法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继续努力。

责任编辑: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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