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已被拍卖,但租户仍不搬离

《南阳晚报》大雨中,南阳中院强制腾房

发布时间:2019-07-01 09:37:39



专业开锁人员来开锁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 付 博 侯大勇 文/图)占着房屋不愿腾房,法院强制执行。6月28日在大雨中,南阳中院执行局以及抽调的宛城、卧龙两区法警局20名法警赶赴执行现场,对两处涉执房产强制腾房。

    原告崔某明与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某置业有限公司应支付崔某明借款495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的两处房产分别被崔某明和另一人依法拍得,但两处房产仍有部分租户拒不配合搬离。最终,南阳中院决定于6月28日对涉执房产实施清场交付工作。

    当天行动,共分为两个执行实施组对位于市区某都国际八号楼的两处房产进行清场。上午9时50分,全体执行人员赶到清场现场,其中一处房门紧锁,执行局请来专业开锁人员将房门打开,房内的物品经清点由公证处人员全程见证公证后进行集中封存。另一处房产被某公司租赁为办公场所使用,执行法官向该公司负责人说明来意,要求其配合法院执行行动主动将房屋内物品搬离。此时,公司一处会议室内还聚集了十余人正在开会培训,执行干警和法警将其劝离了执行现场。在公证处人员的公证下,该公司工作人员和搬家公司人员有序将房内物品搬离现场。下午2时20分,两处涉执房产的清场腾房工作全部完成,申请执行人和房屋买受人当场签下了交付确认书,此次执行行动圆满完成。

责任编辑:fb    

文章出处:2019年7月1日《南阳晚报》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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