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时间:2009-01-05 09:22:19


编辑老师:

郑某与陈某是夫妻关系。200717日,郑某向妻子借款8万元,并出具一份借条。200712月,双方订立自愿离婚协议,并写明男方欠女方债务8万元整未还,以郑某写给陈某的借据为证,三个月内归还。请问:现在,陈某可以起诉郑某偿还吗?

                          读者:老李 

 

老李同志:

如果郑某在三个月内没有归还借款,陈某可以起诉郑某要求偿还。

郑某与陈某原为夫妻,认定夫妻之间的借条是否有效,应当首先认定双方有没有就夫妻财产进行约定,如果有约定,那么,夫妻存在个人财产。这样,借条是有效的。如果对共同财产没有特别约定,夫妻财产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间的借贷没有法律效力。

但由于郑某与陈某离婚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了郑某与陈某之间的借贷关系,该项协议是与事实相符合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应是合法有效的,所以,陈某可以于三个月期满后起诉要求郑某偿还该项借款。

责任编辑: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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