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上门丢面子

《南都晨报》女儿替父还款

发布时间:2019-07-03 10:22:10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王淼 王崇)“这么多邻居都在看着,真难看,就这1000多块钱,我替父亲还了。”近日,在镇平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展的“执行办案百日竞赛”活动中,一位女儿替父亲把执行款交到了执行法官手中。

    2017年8月,范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高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高某将某保险公司、范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高某72325.6元;范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高某5791.13元。范某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驳回。判决生效后,范某没有履行赔偿义务。

    执行法官胡长森接手此案后,督促范某履行赔偿义务,但范某置若罔闻。胡长森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扣划其部分赔偿金,剩余1000余元范某一直不予履行。在这次大执行活动中,执行法官再次来到了范某家,范某的女儿觉得大失面子,主动替父亲履行了义务。

责任编辑:fb    

文章出处:2019年7月2日《南都晨报》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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