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延华 通讯员 张铎)“法官,我现在就联系亲戚凑钱还款……”日前,内乡县人民法院在对一被执行人准备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时,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人支付了货款。
2017年4月,闫某向徐某的公司提供价值9万元的玻璃钢板后,徐某只给付闫某3万元。因徐某长期不支付剩余款项,闫某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徐某偿还货款及延期履行期间产生的利息。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徐某一次性偿还闫某货款6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徐某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不配合法院工作,且态度蛮横,执行法官遂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眼看抵赖无望,徐某在被送进拘留所的前一刻慌了神,表明立刻让其亲属凑钱偿还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