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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吕文杰 通讯员文 鹏)7月12日,邓州市法院刑事审判庭举行涉恶案件赃款集中退赔现场会,15名曾受到黑恶势力侵害的市民领到了20多万元退赔赃款。
王某因承建邓州市某公司职工公寓楼,向张某华借款无力偿还,即以该公寓3至11层房产作为抵押。2017年7月,张某华委托郭某代为销售该公寓3至11层单元房,并约定以每套房产销售价的22%作为报酬。郭某在陈某刚的授意下,出面与张某华签订协议,并纠集李某、丁某、李某博、张某等人,形成了以陈某刚为首,以郭某、李某为主要成员、以丁某、李某博、张某为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于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在该公寓售房期间,为谋取不法利益,假借物业管理之名,对王某已卖出的房屋业主及有争议的房屋,采取以换锁、阻拦业主入户、装修等暴力、胁迫手段向冯某、吕某等15户购房业主强行收取“物业费”、“维修基金”、“装修押金”、“入户费”、“电梯费”、“上料费”、“房屋尾款”等费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邓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陈某刚等6名被告人5年10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刑罚,均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