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站在平房上叫嚣、猛推爬梯子的干警

《南都晨报》涉嫌妨害公务罪 被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19-07-18 08:40:00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顾东升 程远景)7月12日清晨,方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集中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站在平房上叫嚣执行干警,还猛推爬在梯子上的干警,差点儿造成干警跌落严重后果。

    方城县卫计委员向张某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案,要求张某缴纳社会抚养费59346元,并就其作出的征收决定书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义务,也不向法院报告财产。后经财产调查,执行干警发现张某名下有部轿车,遂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7月12日6时许,执行干警在张某家门前多次敲门,均无人回应,但听到院子里有脚步声,怀疑张某是在故意躲避执行。

    经过商议,执行队伍撤离,留下两名执行干警蹲点守候。7时许,张某以为执行干警已经撤离,到大门东边的平房上查看情况,被蹲守的干警发现。

    执行队伍再次返回时,张某站在平房上叫嚣:“你们倒是来抓我,拿出拘留文书啊!你们什么都没有,凭什么来抓我!”执行干警要求张某开门配合执行,同时在墙边架好梯子,并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但张某仍站在平房上嘲弄执行干警。

    正当执行干警爬上梯子扒住房檐,准备翻身跃上平房时,张某突然跑向梯子,推翻过去,执行干警凭着双手的力量,死死抓住房檐,才没有跌下去。这时,其他执行干警一边大声喝止张某危险的暴力抗法行为,一边组织几名年轻干警顺着梯子迅速爬上平房,合力将张某制服,戴上手铐并押上了警车。

    最终,张某被依法实施了拘留,但其暴力抗拒执行的恶劣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犯罪,法院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出处:7月16日《南都晨报》第C6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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