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割伤口欲诬陷 弄巧成拙入监狱

  发布时间:2010-02-01 08:34:10


日前,桐柏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诬告陷害案,依法判处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同案犯郑某因帮助伪造证据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现年50岁的池某系桐柏县月河镇东河村农民,2009年3月21日下午,池某发现邻居唐某在自家院墙外栽树,池某认为树苗长大对其房子不好,遂出面阻拦唐某,两人发生争执继而动手打了起来。在厮打中,池某被唐某打伤面部,次日,池某在其妹夫郑某带领下到安康诊所就诊。诊治中,池某担心其伤口不够长,无法追究唐某的刑事责任,就要求郑某用手术刀将其面部伤口割长。郑某遂按照池某的要求将其面部伤口扩大,后经桐柏县公安局鉴定其面部扩大后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之后,池某到公安机关对唐某进行控告,据此,公安机关对唐某立案侦查,并于同年5月16日对唐某刑事拘留6日。

但是,谁料池某就诊的安康诊所的医生和唐某是亲戚关系,唐某的家人知道真相后就到公安机关报案,池某和郑某依法被刑事拘留。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池某捏造事实,故意诬告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被告人郑某帮助他人伪造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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