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老人后将人拖至路边逃逸,昨天被判刑的他后悔莫及—— 《南阳晚报》囚车外,妻子抱着孩子泪眼相望 发布时间:2019-07-30 09: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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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孩子的妻子望着囚车内的丈夫 本报记者 王 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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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 勇 通讯员 刘亚磊 付 博
去年10月的一天夜晚,新野县在外打工的毕某回家照顾刚生完孩子的妻子,不料开车将一位老人撞伤,毕某不仅没有报警,反而将老人拖至路边逃逸。老人第二天才被发现,因未得到及时救治而造成重伤。
昨天上午,新野县法院刑庭在当地新兴驾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判决毕某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在等待判决的时候,毕某妻子抱着不到一岁的孩子,站在囚车外,望着丈夫,泪眼婆娑。
撞伤人后,他把伤者拖至路边
去年10月14日晚7时40分,在新野县五星镇后楼村周铁营路口南50米道路处,26岁的毕某驾驶普通小型客车由南向北行驶。毕某一直在南方打工,9月份妻子给他生下了第二个孩子。为了照顾妻子,毕某请假回家,当天晚上他有事驾车外出。行驶中,毕某突然发现前方有人,他急忙刹车,但已经来不及了,车辆将这个步行的人撞倒在地。毕某下车发现被撞者是位老人,据他讲当时看到老人无明显外伤,只是不断呕吐,又惊又怕的他仅将老人拖至路东侧,既未打110,也未打120,就逃离了现场。
第二天早上7时40分,伤者张某被人发现躺在路东侧沟内,急忙送往医院救治,经鉴定,张某头部重伤二级,左锁骨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处理此次事故的新野县交警大队民警陈聚东告诉记者,接案后他们调取了附近住宅的监控,从中发现了肇事车左门有图案,并以此为线索一路追踪,几天后在毕某家中将其抓获。
法庭之上,他悔恨不已
昨天上午,在新野县新兴驾校,新野法院刑庭公开审理了此案。公诉机关认为,毕某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责任,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造成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毕某认罪,并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最后在陈述时,毕某拿出写好的悔过书念到“我认罪、悔罪,我恳求受害人的原谅,给我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法庭休庭在进行合议的时候,毕某妻子拉着大女儿,抱着不到一岁的孩子,顶着烈日,站在囚车外,望着囚车里的丈夫,泪眼婆娑,久久不语。
法庭最后宣判,判决毕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0个月。这意味着,毕某最后从监狱走出的时候,他的第二个孩子已经该上幼儿园了。为了这次不理智的行为,毕某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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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7月26日《南阳晚报》第W7版:南阳法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