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司法救助惠及特困群体受称赞

  发布时间:2010-02-01 09:24:08


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中,新野法院把司法的过程当作为民服务的过程,加大对涉诉特困群众实施司法救助力度,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群众的称赞。

切实执行诉讼费缓、减、免制度,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新野法院对涉及农村“五保户”、孤寡老人、孤儿、农村特困户的涉诉案件一律免交诉讼费用;对涉及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进城务工农民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依法实施诉讼费缓、减、免措施,建立特困群体诉讼“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去年以来,共缓、减、免诉讼费用共计18余万元。

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正。新野法院在刑事审判中,为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或者本人确无经济来源、无力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及时指定辩护人;在民商事、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诉讼当事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建议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先行作出缓收案件受理费的决定,待案件审结后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受援助当事人诉讼费的减免。去年以来,共为各类案件指定或建议辩护人、代理人76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新野法院为保障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与县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特困群体实施司法救助的意见》,对涉及被执行人因服刑、下岗、重病、残疾或企业经营困难等原因导致确无或暂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生活困难符合意见规定的均可享受相关救助。该意见实施以来,共为该县9个乡镇的26户特困家庭给予了纳入农村特困、农村低保、城镇低保及600元-1300元不等的司法救助,为解决特困人员案件执行难问题提供了破题思路。

责任编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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