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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李智)日前,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土地承包权互换纠纷案。
泮某系杨某之妻,杨某与杨某甲系兄弟关系。2000年,杨某与杨某甲协商,并经村小组调整,将两人承包经营的土地进行互换经营。因杨某甲与泮某发生纠纷,并在泮某承包经营的土地上倾倒石面,泮某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确认双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有效,责令杨某甲清除所堆放的石面。杨某甲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7月23日,执行干警赶到现场,指挥清除妨碍的工具车辆进入现场施工,将堆放在泮某承包土地上的石面全部予以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