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晨报》邓州市人民法院召开涉恶案件赃款集中退赔现场会

为15名受害人退赔2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9-08-02 18:09:09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法官将涉案赃款退赔给受害人

      本报讯(记者 张天一 通讯员 文鹏)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召开涉恶案件赃款集中退赔现场会,为15名涉案被害人退赔金额20余万元。“真没想到我们这些钱还能追回来!太感谢法官们了!”受害人吕某在赃款退赔现场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王某因承建邓州市某公司职工公寓楼,向张某借款周转后,无力偿还,便以该公寓3至11层房产作为抵押。2017年7月,张某委托郭某代为销售该公寓3至11层单元房,并约定以每套房产销售价的22%作为报酬。随后,郭某在陈某的授意下,纠集李某、丁某、李某甲、张某甲等人,形成了以陈某为首,以郭某、李某为主要成员、以丁某、李某甲、张某甲为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为牟取不法利益,在该公寓楼售房期间假借物业管理之名,对王某已卖出的房屋业主及有争议的房屋,采取更换业主门锁、阻拦业主入户、强制装修等暴力、胁迫手段向吕某等15户购房业主强行收取物业费、维修基金、装修押金、入户费、电梯费、上料费、房屋尾款等费用。其行为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经法院审理,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判处陈某等6名被告人5年10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为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承办法官经过多方努力,共追缴赃款20余万元并退赔给被害人

文章出处:8月1日《南都晨报》第C7版: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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