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凌晨5点,我们从西峡县人民法院出发,经过行程1200多公里的路途,四下宁河。执行局长王宏钊带领我们20余名执行干警到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门前集合,在7名宁河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同配合下,5辆警车同时向执行地——天津市造甲镇工业园地被执行企业天津某特种钢铁有限公司对查封的钢坯进行异地扣押。
该公司法人代表因有其他涉法问题,正被司法部门审查,并没有在现场。该公司负债达20多亿,早已停产,院内杂草丛生,机器锈迹斑斑,甚至连门卫也没有。该公司门前的土堆挡住了进院的大门,我们只好找来推土机先将土堆移走。紧接着,三辆大型吊车和9辆运输车驶进院内,将法院查封的钢坯一一堆放在车上。厂房外拉起了警戒线,干警们冒着39度高温天气,一个个汗水湿透衣服,站在烈日下执行,对围观群众释法说劝,劝其离开现场,确保执行的正常开展。当装满9车、182根钢坯运输出院后,宁河法院负责人赶到,他告诉我们当地的群众职工正组织准备围攻政府越级上访。西峡法院全方位考虑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防止矛盾激化,导致不稳定因素发生,我们决定暂缓执行,把价值100多万的财产实行异地扣押。这些做法得到了天津高院的肯定,同时也取得了申请方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