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法院:慑于法律威严 主动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9-08-13 17:19:10


    8月12日,被执行人徐某委托其亲戚将85000元执行款送到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取得申请人李某的谅解后,履行了全部义务。

    李某与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镇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徐某偿还李某借款90000元。徐某未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赵东承办此案后,进行实地调查,得知徐某在新疆养殖金鱼,但具体地址不详。赵东通过多次调查,根据可靠情报,获知徐某近期因其舅父去世,将返乡办理丧事,遂向领导汇报经过批准后,拟对徐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徐某返回家中后,从亲朋好友处得知,镇平县法院近年来加大执行力度,对拒不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严厉打击,不但坚决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而且对情节恶劣的坚决追究拒执罪的刑事法律责任。徐某因此深受震动,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李某和执行法院联系,申请执行人李某予以谅解并主动表示放弃5000元的权利。徐某委托亲戚将85000元执行款送到法院,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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