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为建房扯绳拦路 致人死亡悔不该

发布时间:2019-08-13 17:30:46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周 勤 肖德昌)建房时为了安全在路上拴条绳子,结果晚上一人驾驶摩托车经过时迎头撞上,当场死亡。建房者和房主不仅赔了37万元,负责建房的两人还因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8年11月26日7时许,被告人丁某为同村的村民家盖房期间,因在建房后临公路过往车多,为施工安全,遂交代在场的被告人秦某用尼龙绳索将公路横拦,后秦某将尼龙绳索拴在公路两边的电线杆上。当天8时许受害人惠某驾驶摩托车自东向西途经该路段被尼龙绳索挂住喉部摔倒致后脑勺着地撞击出血,当场死亡。经尸检,惠某系头部受到钝性外力造成颅脑损伤,导致中枢衰竭死亡。案发后,秦某、丁某、房主与受害人惠某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共同赔偿惠某近亲属37万元,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文章出处:8月12日《南阳晚报》第W5版:南阳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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