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司法政务管理的职能作用 服务法院工作大局

  发布时间:2010-02-02 11:42:12


近年来,我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的决定》,将司法政务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与队伍管理、审判管理同部署、同安排,较好地发挥了司法政务管理工作服务全院工作大局的职能作用。实践中,我们结合自身实际,将督查督办、代表联络、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作为司法政务管理工作的重点,加强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形成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实效。多年来没有发生失泄密事件,督查督办工作连续两年被县委和市中院评为先进,档案管理被认定为省一级标准,代表联络工作也连续三年被县人大、政协评为先进单位。

一、强化专项督查工作,促进全院工作作风的改进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法院的督查工作分为决策督查和专项督查工作两种。由于法院审判工作具有稳定性较强、机动性较小、规范性突出的特点,决策督查工作对基层法院来说相对较少,督查工作大量集中在专项督查上。专项督查多数是上级领导或领导机关针对法院的个案而批示的,此项工作事关法院在领导和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关乎法院和法官的形象,所以我院高度重视。2007年以来,共办理专项督查56件,其中,县委和县委领导批示的31件,上级法院和上级领导批示的12件,本院院长批示的13件。在办理过程中,由于我们坚持“批必查,查必清,清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工作原则,使我院的专项督查工作真正实现了“加强审判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效果。重点强调了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工作程序,规范督查工作行为。专项督查工作的结果直接要呈报领导,具有要求高、时限性强的特点。因此,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严格工作程序。对此,我们突出把握了“五个环节”,即:登记摘录→拟办送审→督办协调→审核把关→结果回访。我们规定,办公室督查工作人员接到上级交办的查办件后,要当日摘录来信人姓名、反映的主要问题、批示领导批示要求等内容。然后根据查办件的具体内容提出拟办意见,送院长批示,院长批示后下发《督促检查事项通知单》,转承办单位的主管院长,由承办单位的主管院长督促落实。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督查工作人员要及时催办,使其按期上报承办结果。承办单位办结后,要写出办理报告,由其主管领导审核签阅后报院督查室,由院督查室整理后经院长同意并签发,以文件形式呈报交办机关。为保证查办质量和效果,我们规定,对于上级主要领导批示的有具体署名信访人的查办件,查结后须将调查的主要事实和处理意见与信访人见面,特殊情况不能见面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信访当事人,并将当事人对所查事实和处理意见的反映一并上报。对于一些有疑问的查办件,坚持先回访,后结案。二是做好催办协调,提高查办件的办理质量。办公室是法院专项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主管部门,在督查工作中处于呈上启下的重要环节,查办件的办理质量优劣,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工作的力度。在专项督查工作中,我院办公室严格工作程序,大胆开展工作,成为我院专项督查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重要因素。他们摸索出“三查二看一办”的专项督查工作模式。“三查”就是:一查专项查办件中反映的问题是否全部查清,如果没有查清,一律退回原承办单位重新查报;二查处理是否到位,对于处理不到位,批示领导和交办机关不会满意的查办件,要及时建议院党组拿出处理意见;三查报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查办报告是以文件形式上报,必须符合公文的基本格式,对于文字和格式不符合要求的,要认真修改。“二看”就是:一看案情,办公室在接到上级的查办件后,要看上级领导批示的案件是什么性质的问题,搞清办理到什么程度才能结案,要拿出具体的方案,供院长批示时参考;二看结案报告有无承办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没有主管领导签字的,一律退回。“一办”,就是领导批示的问题涉及案情重大或无明确责任主体的,办公室要亲自办理,起草结案报告。

二、深化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促进司法公正高效。一是明确职责,完善制度。为了使接受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若干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我院制定了《关于加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规定》,对本院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审查、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批评的办理、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信访件的办理、重大事项的报告等项内容作了具体的规定,由院长负总负、代表联络办公室主任督办、业务庭室负责人具体承办。彻底改变了过去法院在接受监督方面职责不明确、办理不规范、工作无督办、办结无期限,致使办理质量不高等被动局面。通过这些制度、措施,我院已经基本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的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二是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人表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人大转办交办的案件。首先是主动听取意见和批评。近年来,每次县人大会议期间,我院均选派法官,分成若干小组,由院领导带队,分别到各代表团认真听取人大人表们审议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然后及时进行整理,院党组逐个进行研究、整改,并将整改意见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部门。其次是认真办理意见和建议。为了把办理意见和建议工作落到实处,我院对每一起意见和建议都确定责任领导,确定承办部门和承办人,由代表联络办公室进行检查督办。对人大人表提出的有关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增强宗旨意识、解决执行难、个案审判不公等意见和建议,院党组及时进行研究,并从整顿审判作风、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改革力度等方面加以改进。在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工作中,办结率、见面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再次是依法及时办理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县人大常委会或者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受理当事人的上访申诉转办交办到法院后,我们及时依法定程序办理,该纠正的坚决纠正,该改判的坚决改判,该督办的抓紧督办,该追究的严肃追究,坚持依法公正办事员。因种种原因一时难以办结的,也及时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报告工作进度。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2005年以来,我们采取了多搞人来人往,少搞文来文往的做法,要求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或者办结以前要与申诉人见面,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对交办案件,院主要领导坚持亲自处理,亲自上门与申诉人见面,听取意见,做深入细致的疏导和息诉工作。四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督办的61个案件全部办结,多数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少数有问题的案件通过督办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个别确有错误的案件经启动再审程序得到纠正,当事人长期上访申诉的案件绝大多数得到圆满解决。三是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拓宽听取意见的渠道,把审判与接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经常开展邀请人大领导和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工作、到会指导、旁听庭审等活动。对县人大常委会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的视察、检查活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汇报工作。四年来,我院召开人大人表座谈会9次,走访省市县人大代表186人次,接待代表来院视察58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87人次,接受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检查和工作评议8次。与此同时,加强请示、报告,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每年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中途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半年工作,接受评议。对法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和法院改革等重要工作和部署,也都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领导汇报,取得支持。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加强请示,请求指导;对全局性法院工作会议、院长会议邀请人大领导同志出席会议作指示。重要文件、简报、报等等有关材料,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报送,以便人大领导同志及时掌握和了解法院的工作动态。

三、积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服务审判工作大局。一是加大投入,夯实基础,不断加大对档案管理硬件建设的投放,为档案室配备了电脑、复印机等现代化工作设备。还专门设置了阅卷室,实现了办公室、库房、阅卷室三分离。在档案库房安装密集型档案柜、红外线自动报警器、灭火装置、空调器等库房配套设施,整个库房达到了“十防”要求。目前我院库房面积达到82平方米,阅卷室18平方米,密集架共计13组,库存档案109889册,主要有诉讼、文书、会计等。其中文书档案卷208册,诉讼档案卷82346册,会计档案250册。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以制度化促进规范化。在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及最高法院关于档案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档案借阅制度》、《档案收交制度》、《档案库房定期检查制度》、《卷宗装订规范》等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化管理,推动档案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同时,我们还对档案工作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细化分解,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业务庭、每个承办人,进一步促进了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三是严把“三关”,以标准化实现规范化。严把入口关,由专职档案员对案卷进行认真细致的分类、编号,凡装订不符合要求的卷宗,及时进行通报,限期归档。其次是严把日常保管关;档案入库后,严格落实分类存放和定期检查制度,按要求控制好温度和湿度,做到无霉变、无虫蛀、无毛失、无泄密、无损毁;严把出口关,凡调阅利用卷宗,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登记、收交,确保档案出口安全。目前,我院的卷宗归档管理工作已形成装订规范、归档及时、管理严格的良好局面。四是突出服务意识,强化档案利用效果。以前,我们的档案利用工作基本是坐等利用者上门,对于来借阅卷宗者,只要档案管理人员做到“热情、细致”也就算尽职尽责了。近年来,我们更多地是在考虑如何来提高档案的利用效果,如何更好的为领导决策和审判工作服务?在卷宗查阅方面,一方面是认真完成内部单位、外部单位和个人查阅卷宗任务,同时注意围绕全院大局,配合中心工作,积极主动搞好服务。如,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我们配合院执行局,查阅了2003年以来的全部执行案件卷宗,确保未执结案件全部清查。另一方面是发挥档案在统计分析上的运用,对不同时期的类案进行统计调查。如,随着审判工作领域的不断拓宽,新类型案件、审判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通过对不同时期库存卷宗进行调查,运用统计分析办法,撰写调研文章,针对存在的问题,撰写情况反映等,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我们通过充分查阅利用档案,撰写的《涉农案件执行更难》、《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有三难》、《对公告离婚案件的调查与分析》、《对家族暴力抗法的调查》等文章被《人民法院报》和《调查与研究》采用,大大提高了档案的利用效果和统计分析的应用功能。

四、重视机要保密,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一是加强保密教育,强化保密意识。法院干警在日常工作中,人人都有可能接触到案件秘密和其他秘密,因此,加强对全院干警的保密宣传教育,提高保密意识,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基础工作。每年都组织干警学习《保密法》,深刻领会法律精神,熟悉法律条款。将本院制定的各项保密规定汇编成册,发放到每个干警手中,定期组织学习讨论,并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对照执行。经常利用会议向干警介绍兄弟单位保密工作的先进经验,结合本院实际开展讨论,如何借鉴学习和做好本院的保密工作。同时通报发生在本系统内外的典型泄密事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在日常工作中,院领导利用院务会,全院干警大会对干警进行保密教育,特别是在节假日前,提醒干警们不能放松警惕,对一切涉密事项均要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与此同时,注意形式,实行多重教育结合。即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历史教训与现实案例相结合,普及教育与提高教育相结合,传统教育与多样教育相结合。采取观看录像、组织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声、光、电的功能,做到了丰富多彩、寓教于乐,使干警的保密意识和保密知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宣传教育的时间安排上,做到“长流水不断线”,逐步深化:有一年一度全院性的保密知识讲座,有全院范围的《保密法》知识竞赛,有涉密人员及各科内勤参加的每年度保密工作研讨会。二是加强基础建设,狠抓工作落实。设立了专门的密码传真机房,安装了“三铁一器”,还专门配置了碎纸机、复印机、计算机等设施。随着办公自动化要求的提高,我院添置了多台计算机,加强计算机信息资料的保密刻不容缓。为防止电脑信息的泄密,我们对全院的计算机进行统一管理,对计算机中涉密的重要信息资料予以加密防护,专人使用。为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侵入,配备了防病毒软件,使计算机能安全运行。为全院干警配备了铁皮柜,便于干警存放案卷材料和重要文件,保障了这些涉密文件材料的安全。三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把保密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在办案过程中,突出案件重点,办案中的保密工作是审判机关保密工作的重点。各种案卷材料均由承办人自己妥善保管,案件办结后及时装订,防止遗失。要求干警不在不适当的场合谈论案情,特别在自侦案件的初查环节和公民的举报控告线索上严把保密关,杜绝案情泄露的情况发生。对各类案件的宣传报道严格审批,把握好时机和尺度,以保证案件的顺利审结。在编辑材料时,严格审核制度,确保涉密信息的保密。在文件的收发过程中,由专人负责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对密级文件的传阅进行跟踪服务,严防横传、混传的现象。对本院制作的文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密,标出密级,对不同密级的文件进行分类管理,严防秘密文件的丢失。对于机密、秘密文件实行“另册登记、另册传阅、另柜存放”的办法,文件发来后,与普通文件分开登记,使用单独文件夹传阅,而且每个密件文件夹的文件按顺序登记文号。同时,抓住密级管理的特点,规范定密依据,使干警们在开展各项工作时均能对号入座,掌握工作的密级程度。对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材料,如法律文书和秘密文件的草稿、修改稿,废弃的复印件等,不允许乱丢乱放,均由专人负责收集,在规定地点统一销毁,以免造成泄密。在办公室整理过程中,清理出一些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均由保密工作人员送至县保密局下属的保密纸回收站处理,严把每道关口,确保各个环节的保密措施都落到实处。定期开展保密工作检查,每年四大节日前后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重点部位进行例行检查,还经常对秘密文件、资料、案卷等定期清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堵塞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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