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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屈熙尧)2017年6月,内乡县的刘某因交通事故被内乡县人民法院判决赔偿周某3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更换手机号码规避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多次走访得知刘某现居住在亲戚家,每天早上都会帮亲戚送货。于是,执行法官在刘某的必经之路蹲守。
8月13日早上,经过1个多小时的等待,刘某终于出现,执行干警迅速上前将刘某带上警车。刘某被带回法院后,态度依然蛮横,认为不还钱法院也不能把他怎么样,执行法官多次释法无效后,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刘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被送往拘留所的途中急忙联系妻子来法院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