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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李森 谢瑾)8月15日上午,唐河县人民法院桐寨铺中心法庭在该县桐河乡申老家村的广场上,巡回审理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以“接地气”的审判方式,使群众“零距离”感受庭审,吸引了周边群众前来旁听。
记者了解到,该案是农村建房中产生的一起较典型的民事纠纷案件。惠某欲建房屋,将工程包给吴某施工,吴某在施工时,因未严格按照建房施工操作规程,导致所建房屋质量不合格。同时,吴某将房屋建坏、楼梯建错、施工中浪费大量建筑材料,最终也未能将房屋建起。对此,惠某诉至法院,要求吴某赔偿房屋加固费用、返修费用,材料损失等各项费用1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惠某在未查明被告吴某建筑施工资质的前提下将工程发包给吴某,存在选任过失,且房屋主体完工后惠某未及时维护,吴某不具有施工资质和技术条件,导致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所以房屋出现的问题原、被告应各承担50%责任。
案件经调解无效,主审法官当庭宣判,依法判决被告吴某支付原告惠某房屋维修加固费用55168.06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庭审结束后,法院工作人员还向村民发放了普法宣传册,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判后答疑等服务。主审法官刘书堂表示,该类型案件在农村地区多发,开展巡回审判具有较强的普法教育意义。不少群众纷纷称赞:“能在村里看法官审案,不仅开了眼界,还学到了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