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办案,交通工具在不断变化,不变的是让百姓少跑腿的初心——

《南阳日报》车轮上的审判庭

发布时间:2019-08-22 10:26:52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本报记者 吕文杰 通讯员 王晶雅

    一台车就是一个法庭,哪儿有案子,车子就开到哪儿,法律服务就送到哪儿。

    西峡县人民法院双龙法庭庭长姬海朝根据当地山区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诉讼成本高的特点,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必要的开庭设备装上警车,把法庭“开到”当事人家门口,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执行,群众形象地称之为“车载法庭”。

    走近群众定分止争

    姬海朝从事审判已经28年了,在双龙法庭也已经工作了10年,法庭辖区两个乡镇,数十个村庄分散在蜿蜒崎岖的大山里。

    8月12日,姬海潮和同事们驾车前往太平镇东坪村,他们要用车载法庭的形式,巡回审理一起七旬老太太郭某诉村组侵害集体经济成员权益纠纷案件。

    驱车一个多小时后,他们赶到了东坪村村部。姬海朝和同事将国徽架到车顶,在车身上悬挂上“西峡县人民法院车载法庭”的横幅,又从村里借来桌椅板凳,搭起了一个简易的审判台。这种“车载法庭”还没开庭就吸引了几十名村民前来围观。法庭还能这样开?在村民的疑问里,姬海朝组织庭审依法有序进行,调查、举证、质证,两个半小时的庭审结束后,他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案情复杂,双方争议较大,合议庭决定择日宣判。

    情系百姓义无反顾

    像这样的车载审判庭,姬海朝每年要组织数十场。辖区山高路远,老百姓打场官司极为不易。最远的山村,姬海朝需驱车3个多小时才能到现场,他记不清像这样的跑远路办案已经有多少次,但是只要百姓需要,不管多远他都会及时赶到。

    法庭上一槌定音,法庭外他的工作却远不止这些。丁河镇的李某不会忘记,因自家的小拉车打气爆胎受伤而与销售商打官司,双龙法庭调解期间,李某儿子又因车祸住院,姬海朝自费购买营养品专程赶到医院看望;山涧沟村的陈老汉不会忘记,因自家黄狗撞人致伤,双方长期达不成赔偿协议,姬海朝和同事驱车20多公里,把巡回法庭开到陈老汉家门口,案件当庭成功调解。

    为了方便乡亲们咨询,姬海朝将办案常用的法律、法规存入手机,无论身在何处,只要拇指一动,民诉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婚姻法、侵权责任法等常用民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一应俱全。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他还利用手机,通过视频聊天的方式审结了杨某诉李某离婚一案。对待当事人要有公心、热心、诚心和耐心,姬海朝称为“四心工作法”。

    扎根基层无怨无悔

    “现在下乡办案方便多了,开上警车一天就可以办这么多事,要是以前起码得两三天。”姬海朝告诉记者,以前他下乡办案都是骑自行车,记得有一次他们到阳城镇任沟村巡回审理一起老年人离婚案件,几十里的路来回就用了两天时间,路上由于道路泥泞他还摔了一跤。

    2010年,法院为法庭统一购置了新的警车,还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等,办公条件大为改观。姬海朝说,他们条件虽然好了,但是看到老百姓来法庭打官司仍然不方便,便尝试下乡巡回办案。对当事人为老弱病残、行动不便,或是在辖区内有影响的案件,他便和同事驱车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利用车载法庭现场开庭,既能方便群众诉讼,又能起到普法教育作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还能借助当地村、组干部的力量,更好地调解纠纷、化解矛盾,达到案结事了。

    说到这里,警车路过五道石童景区对面一个急转弯处,他讲述了一段往事。2012年9月5日早上6点多,他和同事们驱车到二郎坪镇利用车载法庭审理案件,返程时路过该转弯处,对面大货车将警车撞翻,法庭书记员刘帅当场遇难,姬海朝也身受重伤。重伤之后,不管是家人还是同事都认为姬海朝可能不会再留在双龙法庭了,他最终作出了选择,继续留在双龙法庭。

    姬海朝先后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十佳联村干警”、南阳市“敬业奉献”道德模范等称号;被省高院授予十大人民满意法官和全省法院最美乡村法官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被河南省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016年还被中宣部评为 “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

                                                     文章出处:8月19日《南阳日报》第A6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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