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法院强化行政非诉执行工作 积极参与整治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建设活动

  发布时间:2010-02-03 08:31:40


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自200912月以来,淅川法院积极参与整治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建设活动。截止目前,共受理违法占用土地行政非诉案件65件、非法建房行政非诉案件2件,已执结50件,拘留13人,为土地、房管等部门收缴行政违法罚款61万元,拆除违法建设的民用房屋1座、企业厂房3505平方米、宅基1处。同时,通过法院的强力执行活动,带动了一批行政违法人自觉履行了义务。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打击效果。一是敞口立案,广泛受理及城建、规划、土地、房管的行政处罚案件。只要违法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基本正确,办案程序基本合法,都做到了当日申请、当日审查、当日裁定,当日启动执行程序。二是加大执行力度。凡是在法院指定期间没有履行的被执行人,一律进行拘留、罚款,并迅速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目前,组织了三次强制拆除。上集镇刘某非法占地3505平方米,投资上百万元建成的小型企业,生产长达五年之久后被强制拆除,有效地震慑了非法合用土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人。三是提前介入。对于不属于法院审查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在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过程中,淅川法院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广泛参与,全力配合。目前,已组织较大规模的执行活动9次,都取得了较好效果。四是先予执行。凡属于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处罚尚未进入执行期限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做出先予执行裁定,及时打击违法行为当事人,将其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目前,已先予执行6案。

二、加强宣传,扩大打击效果。丁建民院长在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在全县的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充分表明县法院打击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建设的决心、信心和工作力度。按照县整治办的要求,出动宣传车在城区等地段巡回宣传土地法律、法规、政策和这次活动的有关精神,宣传法院的工作措施。在城区村组干部法制教育培训活动中,淅川法院派出审判业务能手,通过精心备课,认真讲授,深入浅出地向村组干部讲授土地法律和政策。结合法院开展整治活动的实际情况,采编了16篇新闻稿件在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淅川法院网、南阳晚报、南阳日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在案件的具体执行中,充分利用法院工作人员熟知法律、法规和了解土地政策的优势,深入发动宣传,带动一大批案件的执结。

三、不怕吃苦,连续奋战,提高案件执结率。由于大多数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当事人持观望、侥幸和逃避心理,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人难找、对抗情绪强的现象。为确保提高案件执结率,淅川法院干警采取提前行动和打“时间差”的办法,利用早晨和午饭、晚饭时机,堵截违法行为人,向他们送达法律文书,进行思想教育,宣传法律、政策,采取强制措施。淅川法院参与整治活动的干警发扬不怕吃苦、连续奋战和忘我工作的作风,放弃了节假日和星期天,早出晚归,与违法行为人斗智斗勇。一些案件在采取强制措施的过程中,违法行为人对抗激烈,办案人员要冒着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强制查封、扣押、拆除和追逃。在强制执行毛堂乡韩某非法占用土地一案中,为抓获违法行为人韩某,三名办案人员身上多处被丛林中的荆棘划伤。正是由于办案人员努力工作,才使申请到法院的强制执行案件的结案率达到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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