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本报讯(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王新兵 周勤)8月17日,宛城区人民法院指挥中心接到新野县公安民警电话,获悉被执行人程某正在一宾馆住宿,执行干警当即驱车赶往新野将程某控制。
程某拖欠李某本息共计14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程某居住地在新野,执行干警屡次找他,程某都刻意回避,电话联系时,程某也软磨硬赖,以无钱为由应付,后来干脆不接电话,执行干警遂向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执行。
8月17日晚,执行干警接到新野公安机关的电话,得知程某在新野某宾馆住宿,立即驱车赶往新野将程某强制拘传。
“法官,我现在手头没那么多钱,我先还一部分,剩下的让我朋友来作担保,我愿意分期还款,请你们帮忙和申请人说一声。”程某被擒后,请求执行干警与申请人协商。
随后,程某连夜筹钱,于凌晨时分通过支付宝把筹来的5万元钱转给申请人,剩余部分又找了两位朋友作担保,双方最终达成了分期偿还的和解协议。
文章出处:8月23日《南都晨报》第C6版: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