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少年法庭,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发布时间:2019-08-27 17:04:49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国法院开展少年法庭工作31周年。回眸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30年,它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伴随着祖国的成长而成长。时至今日,南阳的少年法庭,花团锦簇,已到山花烂漫时!

少年法庭,从一颗种子到一支队伍

1983年,我调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当时没有少年法庭,少年审判属于刑事审判工作的一部分。1988年,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正式开始。庭里领导找我谈话,要我承担少年审判工作,做少审法官的一颗种子。作为一名女法官,尽管没有这方面的审判经验,但有领导支持,有老法官引领,这颗种子,我当了!

我专门办理少年刑事被告的案件后,没有固定的合议庭,每逢开庭都是临时找人。没有固定的团队支撑,这就要求我在专业知识和审判经验积累上下更多的工夫。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年多,我们才有了固定的合议庭,但是具体承办少年被告案件的法官仍是我一个人。

少年案件,从拼起的审判桌到圆桌开庭

1988年至今,少年案件的开庭审判有了很大的改变。刚开始基层法院大多没有审判庭,我们受理的案件又必须到案发地即基层法院开庭。我们往往是在基层法院找一个办公室,用办公桌拼个审判台,没有审判长、审判员的牌子,我们就找一块砖头,外面包一层白纸,上面写上审判长、审判员,庭就开起来了。

到了上世纪90年代,各基层法院普遍新建了审判庭,修建了高高的审判台,摆放着高高的审判桌椅,法官开始走上高台开庭。可这样的开庭模式运行一段时间后,我们感到如此开庭威严有余,感化不足。少年刑事案件的司法理念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在过于威严的场合,少年被告心智不成熟,感化教育的功能不足。于是我们因时制宜,选择一部分符合法律条件的案件,扛起国徽,到学校、到军营、到村庄、到街道,在青少年较多的地方开庭审案。

再后来我们又建设了圆桌审判法庭,有一两百平方米大小,椭圆形的审判桌能围坐20人左右,审判桌上面悬挂国徽。审判桌对应的前方摆放几十张椅子,便于旁听人员就座。审判庭隔壁还有两间房子,分别是合议室和羁押室。这样的设施,在当时全国法院也是凤毛麟角。

少年审判,勇于探索前行成果丰硕

我们南阳的一代代少年法庭的法官,牢记使命,一直在少年司法的探索之中前行。少年法庭独创的“一个中心、两个延伸、三个结合、四方帮教、五心观念”工作法,卧龙区法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下探索出的“两条龙”工作体系——公、检、法、司“一条龙”,工、青、妇、教“一条龙”,都受到了有关专家的肯定与好评。

30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它挽救过许多孩子,也惩罚过不少罪犯;它从一粒种子,成长为一支庞大的队伍;它把国徽带到过学校操场,也把国徽挂在圆桌上方;它是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也是个人二等功、河南青年卫士的摇篮;它既有辉煌的历史,也担负着将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调研社会现象、测评未成年人犯罪的新使命。

(作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退休法官李新宪)

编者按

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法治建设也随之走过了70年。70年沧桑历练,造就了今日国富民强的新中国。当我们致敬这70年岁月,重新提取过去的记忆时,法治人一个个说不尽的故事,构成了一幅70年的奋斗画面。本版自今日起,开设《法治追梦人》专栏,一起倾听法治工作者讲述他们的那些光阴故事。

责任编辑:fb    

文章出处:8月26日《南阳日报》06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