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不仅有身穿庄严法袍的法官,还有身穿警服的警察。他们是法院的司法警察,俗称法警。1979年底,经过笔试面试,二十多岁的我成了中级法院法警班中仅有的4名法警中的一员。在穿上警服的那一刻,我感到了肩上那份沉甸甸的责任。
上世纪80年代的中级法院有六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刑事、民事审判庭各两个,一个办公室、一个秘书科,法警归秘书科,全员干警不足50人。院内有前苏联制造的嘎斯89和北京吉普各一辆,有一辆幸福250两轮摩托车,一台铅字打字机,一台油印机,两把公用自行车,印象中这就是法院的全部家当。
中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大都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破坏安定团结,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案要案。我在当法警期间接触的大多数罪犯都是这一类的案件。他们穷凶极恶,视人民群众生命于草芥,抢劫杀人,目无王法,与人民为敌,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记得有一年在桐柏县审理一起团伙盗窃案,涉案被告20多人。看守所在城北,审判庭在城南,两地相距近5公里。那时没有交通工具,我和其他从各县抽调的法警早上6点就赶到看守所提押犯罪嫌疑人,在返回途中下起了大雨,道路泥泞不堪,当我们准时赶到审判庭时衣服已全部湿透。那个案件开庭3天,我们不怕苦累,每天往返几十公里,最终顺利地完成了任务。
开庭值庭同样是件非常紧张和辛苦的工作,法警站立标准姿势,要时刻警惕已去掉戒具的被告人的一举一动,还要注意旁听席上群众和原被告双方亲属的情绪变化,随时准备处理突发事件。有一年在淅川开庭,由于天气炎热,一名法警当场中暑晕倒在审判台上。
1984年,法院工作人员有了自己的审判制服,大檐帽、红肩章,再也不会出现无法区别法官和当事人,差点把审判长从审判台上撵下来的尴尬局面了;再也不会出现为了区别法官和当事人,法官戴上袖章开庭审判的日子了。十多年的法警生涯,我见过不少极刑犯临刑前绝望的面孔以及和家人生离死别的场面,见过不少因坦白立功被法庭当场释放而感动落泪的情景,见过不少少年犯在法官亲情的感召下重新走向新生,并亲切地向女法官喊一声“妈妈”的感人场面……
40年弹指一挥间,40年成绩斐然。法院发生了巨大变化,法警班扩大成立了法警支队,后来又成立了法警局。人员扩大、素质提高、职责明确,多次受到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表彰。作为法院的一名老法警,法院几十年的巨变使我自豪。我骄傲我曾是一名为审判工作作出贡献的司法警察,我骄傲我为社会的安定团结出过一分力。
我时常把我工作的单位比作一棵大树,我就是树上的一片叶子,如果有一天这片叶子黄了、落了,我也要落在这棵大树下,继续肥沃和滋润这棵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