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浩梅 通讯员 屈熙尧)日前,内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件姐妹反目成仇纠纷案件,姐妹俩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2004年,黄某应张某要求到其家中果树上采摘水果,不料黄某失足从树上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因双方系直系亲戚,黄某妻子与妹妹张某商议,待黄某的两个孩子成年时,再进行适当赔偿。2018年,黄某两个孩子都已成年,黄某妻子找到妹妹张某协商赔偿事宜,因双方意见未达成一致,黄某妻子诉至法院。经法官调解,张某需一次性赔偿各项费用共计3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防止双方矛盾激化,执行法官将姐妹二人请到法院,从“血浓于水”为切入点,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妹妹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支付赔偿款,最终两姐妹重归于好。